1.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、建(构)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,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。
2.施工前应进行挖、填方的平衡计算,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较短、运程较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,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,减少重复挖运。
3.降排水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,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。
4.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设计无要求时,流水方向的坡度大于或等于0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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